7.3.6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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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黄金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管理办法》和《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签署本委托书。
第二条 有关黄金应急交易的定义、操作、管理等办法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应急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应急办法)为依据。
第三条 交易所按照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应急交易委托。
第四条 会员在进行应急交易时,应理解并承担发送应急报价或撤单指令至成交或撤单期间的市场价格风险。
第五条 会员应急交易成交后,可在系统恢复正常后,通过交易终端打印成交单、清算单、提货单等单据。
第六条 会员每次应急交易完成后应及时更换密码,对自己的应急交易密码负责保管,并对由于遗失密码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 《上海黄金交易所应急交易申报单》由交易所统一制定。
第八条 交易所保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修改本委托书的权利。
第九条 本委托书由会员签署后生效。会员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日 期:
-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9-7-10 来源:本站 人气: